1目的
为了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确保人员理解他们的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通过对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特制定本程序。并使其技能水平和管理知识能得到不断的提高和更新,从而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为客户服务的满意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就人员录用、培训的内容、原则、方式、计划和考核办法、规定、人员技术档案等工作作出明确的要求。适用于检测中心各类人员管理工作。
3职责
3.1检测中心主任负责人员的录用和管理。
3.2综合部和质检部分别按照岗位业务要求,确定培训需求,编制培训项目和考核目标,并负责检查落实。
3.3综合部负责编制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保存培训记录、建立人员技术档案。
3.4综合部负责对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及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负责对培训的有效性作出年度的总结报告。
3.5技术负责人对检测中心人员技术水平提高的培训与考核负领导责任。
4人员选择、录用
4.1综合部和质检部每年根据需求,提出人员及能力需求(各岗位能力要求依据《各职务说明书》)报检测中心主任批准。
4.2检测中心主任经过需求计划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员招聘。
4.3检测中心管理层负责人员的面试,考察人员的能力及素养,是否符合需求计划。
4.4检测中心主任确定人员是否录用。
4.5新进检验员必须签署《检测中心人员公正性声明》,如违反规定接受检测中心的相关处罚措施。
4.6综合部制定新进人员为期2个月实习期的培训计划,质检部安排人员对其培训。
4.7综合部安排具备资质的人员对新进检验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判断是否给予转正或者解聘。
5培训内容
5.1职业道德、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和敬业精神的教育;
5.2有关标准、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知识的学习;
5.3专业知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管理及检测中心内务管理等知识;检测技术、电子电气基础理论、计量理论、抽样方法、误差理论、数据处理及不确定度等知识;
5.4检测新技术、新标准、新方法的跟踪与学习;
5.5外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与应用;
5.6其它有关知识的学习。
6培训原则
6.1对检测中心员工有计划、适时地进行必要的继续教育,促使员工的知识技能不断更新和提高;
6.2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试用期间要求监督人员增加对其监督的频次;
6.3调整新岗位人员和长期离岗人员重新上岗前须针对所从事的专业培训;
6.4对特定工作的人员如内部校准人员,按岗位要求安排专项培训以取得相应的资格;
6.5对新扩展项目的检测人员进行该项目的检测方法及操作技能的培训;
6.6管理体系审核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学习ISO/IEC和本检测中心质量手册及有关管理体系审核知识。
7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以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并重。采用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
8培训计划
8.1培训计划编制和审批:
8.1.1人员长远技术发展目标与规划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技术负责人编制,经检测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
8.1.2综合部应根据岗位培训项目和培训目标以及检测中心业务发展和检测范围扩大的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制《人员培训计划表》,经检测中心主任/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8.2实施
8.2.1培训计划由部门配合综合部组织实施。
8.2.2外出培训学习应把结业证书或考核成绩复印提交综合部,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8.2.3有关培训学习的通用性资料要交综合部作资料入库。
8.2.4综合部对每年的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及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填写《人员培训记录表》和《实际操作考核记录表》。
9检测岗位考核办法
9.1考核内容
9.1.1检测项目是产品规范的检测项目。
9.1.2检测项目相关的产品标准或试验方法标准。
9.1.3检测项目所对应的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及维护知识。
9.1.4实际操作技能的要领及熟练程度。
9.1.5测试结果的准确度及测量不确定度分析。
9.2考核方法
9.2.1理论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持证上岗考核一般采用笔试考核方式。
9.2.2操作技能考核结合样品检测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操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9.3考核结果
9.3.1考核合格的评定应为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都合格。
9.3.2检测人员只能承担与岗位考核合格的检测项目的检测而不得从事未考核合格项目的检测工作。
10考核规定
10.1检测中心各个检测岗位考核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和管理,质检部负责人负责实施,技术负责人实施监督。
10.2考核成绩应纳入个人技术档案。
11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11.1综合部负责对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11.2培训有效性要求:培训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要求,被培训人员的知识技术能力和行为表现等是否提高。
11.3培训有效性评价的内容:
a)培训计划是否满足需求;
b)培训实施是否充分合理;
c)调查对培训内容应用于工作中的熟练程度及绩效提升程度。
11.4培训有效性评价的年度总结:
综合部应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或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以验证,完成总结报告,确定培训所取得的效果,并找出培训存在的问题,以便持续改进。
12人员授权
12.1本检测中心主任授权人员从事特定的检测中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
a)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b)分析结果,包括结果符合性声明或结果意见和解释;
c)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以上活动的授权由检测中心主任依据人员的能力进行授权,手写签字正式授权文件。
12.2实施检测工作的人员授权方式以颁发上岗证形式授权,上岗证由综合部制作颁发,检测人员按所具备上岗项目资格进行检测工作。
13人员监督
检测中心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必须受到充分的监督,监督工作执行《监督管理程序》。
14人员能力监控
14.1监督员负责本检测中心人员能力进行持续监控,以保证人员能力持续符合岗位要求。
14.2人员能力监控可以通过监督员的日常监督和特定监控方式实现,特定的监控方式可以是考试、考核、提问、实际操作、盲样测试、查阅记录文件、模拟试验等方式进行。
14.3监督员进行人员能力监控后填写《人员持续能力评价表》,对人员持续能力进行评价,能力不能保持的人员需要重新进行培训、考核、能力评价,重新上岗。多次能力监控不合格时考虑对人员进行换岗。
15人员档案
15.1综合部负责建立人员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书、学历、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授权、上岗证书、年终考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个人工作简历表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档案清单中应包含这些资料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
15.2人员技术档案在职期间全程保留,在人员调离后人员技术档案应再保存6年。
16相关文件
a.ALC-QT-09《监督管理程序》
b.ALC-QT-10《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17质量记录
a.ALC-QD-《人员培训计划表》
b.ALC-QD-《培训记录》
c.ALC-QD-《实际操作考核记录表》
d.ALC-QD-《人员持续能力评价表》
e.ALC-QD-《检测中心人员公正性和保密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