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文昌市招生委员会
年5月18日
方案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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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3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遵循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稳妥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落实好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切实落实好中央“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房”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成立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及市内各类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等工作。市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市招生委员会设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市中招办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三、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积极宣传法律规定及入学政策,及时制止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等无正当理由不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实现,妨碍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的行为。
(四)强化学校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双线目标责任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