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自今年5月份起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出动联合检查人次,排摸出各种类型的培训机构共家,其中从事文化类教育培训的共家,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共家(新增家),正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共家,停止办学家。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各类问题隐患个,其中个问题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1%,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宁波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联合相关部门于近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进一步的排摸整治。
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若仍存在各类隐患问题的,应在1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无证有照”),仍从事文化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培训的机构应立即停止文化学科类培训,如有继续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业务的意愿,应根据《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甬教政〔〕号)相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继续办学,对未停止办学的“无证有照”机构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机构(“无证无照”),必须立即关停,未关停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投诉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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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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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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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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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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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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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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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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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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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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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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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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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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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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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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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临近寒假,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长:
让您的孩子多走进社会课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多走进图书馆,阅读鉴赏名著名作和先贤心得;多走近长辈和父母,感知她们拳拳之心的爱,力所能及干些家务。
孩子如要接受短期的素质提升培训,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签订培训合同,报名付费时,勿忘索取正规票据。市教育局专门为社会公众开发了公开查询平台,家长可以通过登录宁波市民办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