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搭建职业技能培训新渠道,支持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
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开展方式
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通过自有网站或依托第三方在线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
培训机构要不断完善线上培训工种和内容,将受劳动者认可欢迎的优质课程纳入培训平台,通过直播、视频录像、在线答题、在线考核、互联互动等方式广泛开展在线培训;要根据职业(工种)和学时标准制定可行的在线培训方案,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经各地认定的线上培训机构需通过政府公共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通知明确了线上培训的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分段补贴的方式,全部理论课程可纳入线上培训,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课时的50%,按照不超过培训补贴标准40%的比例给予补贴。
通知强化了线上培训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网上审核、联网核查,采取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开班申请、结业审核、补贴申领等事项。
要求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前,将开班申请报告、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对象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教学计划等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线上培训。
要求学员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并采取相应技术手段,加强对线上学习课时、学习状态的监控管理,保证线上培训实效性;任何培训机构不得更改培训学员身份信息和伪造编造线上学习课时统计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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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