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打造高水平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鼓励现有技工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措施》指出,扩容提质高等职业教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引领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鼓励现有办学特色突出的技工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筹建3—5所职业技术大学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筹建3—5所职业技术大学。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吸引更多中高职毕业生报考。
打造高水平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按照“一会两院多平台”模式,深化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改革,设立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会,建设甘肃省职业教育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建成甘肃省兰州新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和甘肃省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探索职教园区校企合作的新模式,开展生产性实训。
扩大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价机制,将企业生产(行业工作)实践经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纳入评价标准。扩大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职业中等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40%,职业专科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50%以上,职业本科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15%左右。支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从年起,每年从职业学校定向招收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
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职业学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内自主设定内部薪酬分配标准,自主对科研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收益处置。除国家严格控制专业外,职业学校可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可按规定与行业企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
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发挥政府、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
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适时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在一线建功立业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挖掘宣传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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