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文曝光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非法社会组织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年3月20日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行动,各地民政部门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现将近期取缔的10个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取缔“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案
“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设立15个内设机构和“学术委员会”、“青年科学家联盟”等38个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论坛,开展“北相十五大领域首席科学家”等评奖评选活动,并组织制造所谓“永动机”、“虫洞输通机”、“意念照相机”、“心灵感应机”等设备。该非法社会组织与境外组织共同出版多份刊物,围绕反相对论等伪科学研究,发表违背科学常识的“研究成果”,其中“熟鸡蛋返生”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北京相对论研究联谊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二、取缔“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案
“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三、取缔“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案
“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助力国家融媒体发展战略、推动职业教育融媒体发展而成立。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下设地域性分支机构“齐鲁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并在全国范围内吸纳多家职业教育院校“入盟”,向部分职业教育院校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年以来,先后在天津、内蒙古、山东等地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并收取会务费。年7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对“全国职业院校融媒体联盟”予以取缔。
四、取缔“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案
“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未经登记,自称是全国各地美术培训学校、美术工作者、美术教育者以及美术爱好者组成的专业公益性社团组织。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所谓“章程”,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在全国22个省份发展理事单位47家,并相继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等地召开6次“联盟峰会”。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法对“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予以取缔。
五、取缔“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案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未经登记,对外宣称为国内知名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国有银行和财经类高校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研究、服务大宗商品行业的第三方平台。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