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北京市教委出台了《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北京市幼儿园新入职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具体都有些什么要求?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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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任教三年以内的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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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筑基提质、补短扶弱、做优建强、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新教师通过三年递进式规范化培训,自觉遵守职业规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教学方法,形成教学基本能力,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提升新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1)引领新教师坚定职业理想与信念,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业使命,增进职业领悟,规范职业行为,修炼职业形象。
(2)指导新教师掌握学生学习及基本教学规律,学会课程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和教学评价。
(3)指导新教师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升班级管理能力,提高与学生、家长沟通水平,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4)帮助新教师形成教学研究意识,熟悉观课议课、教学反思、案例研究等教学研究方法和途径,掌握信息技术基础应用技能。
(5)探索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的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形成新教师学习与专业发展创新模式,汇聚优质资源,促进培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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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由区教师培训机构、教师任职学校及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共同完成。三年递进式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一年集中开展入职通识教育课程培训(学时),内容以教育教学基本功为重点,注重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实践相结合。针对新教师专业背景,课程设置分为思想政治、师德与教育法规、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实践、学生学习与身心发展、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教育研究与生涯发展等五个模块。非师范专业毕业教师增加“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课程,完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结构。
第二阶段: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培训主要采用实践取向的校本研修方式,持续强化第一阶段通识课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理解、应用。充分发挥区培训机构的组织指导、追踪评价作用,指导学校形成新教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利用本校/教育集团/学区,以及区域和培训实践基地等各方优质资源,探索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创新途径、方式,在优质教育资源与环境浸润中提升新教师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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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流程
新教师规范化培训应按照有计划、分阶段、递进式实施,其主要流程:
①需求诊断
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课堂诊断等形式,围绕学习经历、知识结构、职业理解、教学常规、班级管理、教学反思、家校沟通等内容,进行岗位适应能力诊断,形成诊断报告,为制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提供事实依据。
②集中研修
第一年入职教育(学时)以集中研修为主,区校协同,组建班级/学习共同体,完成《北京市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内容指南》所要求课程内容的学习。
③岗位实践
岗位实践贯穿于三年规范化培训全程,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区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师徒结对、同伴互助、案例研究、自我反思、学科工作坊研修等方式,组织新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名优课堂观摩、学习心得交流等活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