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兰州市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年至年,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技能人员3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以上。建成1个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以上省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以上市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养类技工院校
《方案》提出,切实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以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养老机构和培训机构为主体,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康养服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劳务输出基地等,引领康养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康养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兴办培训实训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养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政策待遇。
对康养服务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方案》要求,大力支持康养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对接政府资源和企业资源,为康养服务企业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助力康养服务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康养服务企业创业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依托市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平台为有需求的康养服务企业创业者提供场地保障、事务代办、创业指导、政策落实等创业服务。支持健康照护、养老、家政、托育服务等企业发展,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扩大康养服务企业数量和规模,鼓励发展康养电商、“互联网+康养”等新业态。对康养服务企业落实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减轻企业成本,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方案》指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康养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职业综合素质培养,并将法律知识、道德规范、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安全意识等要求和社会工作、心理学、营养学、智能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纳入政府补贴性康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时长不得低于总课时的70%。加强失智失能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康养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婴幼儿和儿童照护、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有序开展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方案》明确,健全完善康养服务人才评价机制。按照省上推进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的安排部署,有序开展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由经备案的企业等用人单位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开展康养服务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推进评价认定信息与相关业务部门共享,对经评价认定合格的,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为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使用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职业院校要做好老年人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等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覆盖面。
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方案》指出,加大康养服务人员的激励力度,强化政府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落实康养服务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增强康养职业吸引力。鼓励康养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康养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内容、时间、难易等挂钩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市、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技能人才表彰时,可适当向康养服务人员特别是养老护理员和孤残儿童护理员倾斜,进一步促进国家有关社会福利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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