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增强驾校机构负责人的依法经营意识,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近日邀请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戴波律师开展现场宣讲培训。市综合运输中心分管负责同志、驾培科负责人、市驾培协会负责人,各县(市)区公共交通中心驾培工作负责人、驾培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培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于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实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行业发展变化、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的有效举措。戴波结合《规定》要求,着重从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教练员管理,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三个方面进行宣讲:一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备案管理要求;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要求,明确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及管理制度;三是要求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保障学员合法权益,规定驾培机构必须在备案的教学场地开展相关培训,减少无序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新增学员满意度评价要求,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制度,提升经营服务质量。同时,戴波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形象生动地指出目前行业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有效的解决方案等。
会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驾培机构准确把握《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确保《规定》落实到位,抓牢抓实教练员管理工作,源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水平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徐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严格加强培训记录审核,杜绝学时造假,培育品牌驾校,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各驾培机构务必要增强法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企业与个人。
此次培训增强了全市驾培行业对《规定》的理解,行业从业者表示将积极引导驾校规范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以优质服务拓展生源,形成竞争有序的驾培市场。下一步,中心将结合《规定》实施,修订奖惩机制,通过信用管理的方式,规范驾培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维护驾培经营者和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驾培行业品牌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