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申

台海网6月17日讯1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号)和《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年)》(榕政办〔〕号)要求,拟遴选确定一批市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补贴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报,综合考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训机构名单。

二、申报范围

我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已被列入省级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中的培训机构不再重复申报。

三、名额分配

1.人社部门推荐指标:原则上,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等4城区推荐名额不超过5家,其余各县市区推荐名额不超过2家。

2.教育系统推荐指标:市教育系统推荐名额不超过20家,其中每个县市区推荐1家职业学校。

3.同一培训机构不得重复推荐。主要培训工种相同或相似的培训机构,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只可择优推荐1家。

四、申报条件

1.资质合法,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强,近3年年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人次以上;培训场所规范,实际办学地址与办学许可证地址一致;不超范围办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3.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业绩突出,为企业培养大量技术技能人才(可提供近3年培训人员花名册)。

4.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发展党员,近两年年检合格。

5.自觉接受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和管理,遵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

6.各地各单位可优先推荐被列入《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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