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
年教学成果评审征稿通知
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27年来,始终坚持党的文艺和教育方针,教学上取得了骄人成绩。为激励广大学员学习与创作热情,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书法人才,向社会展示和汇报“中心”教学成果,总结教学经验,推动书法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中心”教学工作安排,年教学成果评审征稿工作正式开始。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1、第十二期(年)、第十三期(年)“中心”导师工作室学员。
2、年第一期至第五期临摹与创作研修班学员。
特别说明:中国书协会员或已具备中国书协会员条件及年以后在“中心”教学成果作品评审中被评为优秀作品或入选前五十名者请勿投稿。
二、收稿时间
集中收稿时间为年4月1日至15日止(以快递收寄时间或当地邮戳为准)。请勿提前投稿。
三、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篆书、草书、篆刻附释文)。作品为创作作品,不收临摹作品。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限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cm,宽不超过97cm,以竖式为宜;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6—10方,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并附2方以上边款。
3、要求:来稿每件作品均须如实填写“投稿登记表”并签名(见附表样式,可自己制作),无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本人签字的作品一律不予评审。寄交作品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教学成果评审”字样。作品背面下端用铅笔正楷写清姓名、班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落款必须用报名注册时的名字。每人最多投2件,不收评审费。谢绝筒装和平信投稿。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来稿一律不退。
四、评审办法和待遇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2、本次评审拟评出入选作品约件,将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入选前五十名者,将统一进行面试终评,终评面试通过者可作为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