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版出炉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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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何方迪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出台《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培训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中小学学科培训。

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含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SAT、ACT、AP、A-level、GRE、LSAT、GMAT等)及语言测试(CET、IELTS、TOEFL、Linguaskill、Duolingo等)考前辅导等高等教育助考培训机构设置参照执行。

据悉,本标准不适用于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助学机构)以及非学科类培训、托育早教、职业资格认证、技能鉴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生活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含托管看护)等机构。

关于举办者

国家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培训机构。

未经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不得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其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培训”“进修”“专修”或“学校”等表示培训业务特征的字样。培训机构不得出借、出租、买卖办学许可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线下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提出变更;逾期不变更的,由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责令变更。举办者为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报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关于名称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要反映学校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其中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一般由“成都(市)+区/县”或“区(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学校类别(培训、补习、专修、进修学校)组成;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一般由“成都(市)+区/县”或“区(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培训、补习、专修、进修学校)、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组成。

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外文名称应当与办学许可和核准登记的中文名称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培训机构的名称中可以合法使用授权人的字号、商标,但不得使用本市公办中小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以及同一登记部门管辖范围内已登记的民办学校的校名、字号、简称或特定称谓。

培训机构的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政党、社团组织、部队番号、中国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使用字母、阿拉伯数字,不得使用个人姓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国务院或授权机关批准的除外),不得冠以“国际”“全球”“亚洲”“美洲”“澳洲”以及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等名称字样;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西部”“巴蜀”等区域及其变体字样;不得冠以“示范”“旗舰”“精品”“标准”“实验”“双语”“英美”等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作用字样,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字号误导公众。

开办资金

举办者申请筹备、设立培训机构,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学出资义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以下同)不实行认缴,数额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举办者利用自有场地办学的,可以办学场地的不动产所有权和货币等实缴出资,其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万元;举办者租赁场地办学的,实缴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不少于培训机构1学年的办学及运营成本(含场地租金和教职工工资等,以下同)。每个教学点在此基础上增资,最低增资额不少于30万元且不少于教学点1学年的办学及运营成本;实缴开办资金不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可不增资。

举办者以货币资金出资的,筹建时应转入培训机构的验资账户,法人登记后应及时转入培训机构的基本存款账户。举办者以实物、不动产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出资的,法人登记后应及时交付培训机构,自正式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培训机构名下;资产过户或交付培训机构前,举办者对培训机构债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培训机构通过现金、银行卡、消费卡、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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