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40号,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1号)、《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函〔〕12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号)、《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号)等文件要求,截至年2月12日,经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武汉市洪山区心田花开教育培训学校等15家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体特优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1家非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武汉市洪山区百思贝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83家义务段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部分含3-6岁儿童及新开办的机构)、武汉市洪山区华大新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6家成人类培训机构到洪山区教育局完成备案管理登记。
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机构自查自评、书面申请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评估认定达到线下复课标准后方可准予线下复课。未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线下复课。未取得办学许可,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为确保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学员和家长:不迷信校外培训、不盲目参加培训。如有需要,请选择有办学资质、经评估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咨询。
备案机构名单(截至年2月12日,后续备案名单将持续更新)请看下图,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查看(提取码:)。
主办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
洪山教育
美编丨汪子楚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张宾审稿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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