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的一种有效载体,是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舞台,也是展示校园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通过丰富多彩社团活动的开展,能够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技能,发展个性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进一步发挥社团活动在学院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引导我院广大学生在社团活动中发挥潜能、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推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积极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努力实现学生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化,使社团活动成为学校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专业社团打造成为学生技能提升常规训练平台和技能大赛学生训练平台。
(二)繁荣我院的文化生活,提升办学品质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文化内涵,展示办学特色。
(三)坚持学生自我管理为主教师有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配备和培养一批优秀学生干部。
(四)培养一支敬业奉献,有创新意识,熟悉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教师队伍。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学生社团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学生处、团委统筹管理全院所有社团,包括社团组建、审批、规模控制、检查、指导、考核、指导教师课时统计、社团干部培训管理、大型活动组织、奖励。负责制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总体方案,并对各社团及其活动进行协调、管理和评价,努力促使各社团活动规范化、课程化、有特色、有创新。
(三)院级社团由团委直接负责组建、管理;系级社团由各系负责组建管理。各系根据学科特点、学生实际及本系教师特长等实际,成立系级社团(专业社团及其它社团),各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建设目标、指导计划,并择优推荐社团指导教师,各系社团有条件的可面向全院学生。
(四)各社团原则上设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体实施社团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育人效果,又要注重资料(如社团章程、活动计划、工作总结、学生获奖情况、活动图文记录等)积累,按规定时间送交学生处、团委检查、考核、评价及存档。
(五)各社团原则上设社长(会长)1名,副社长(副会长)1名,负责定期召集本社团成员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各社团社长、副社长由社团成员民主推选,经团委或各系审批后产生。可适当设立活动小组长。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团委书记
成员:学生处团委成员,各系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各指导教师,学生会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查各个社团的资格,承担对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握好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在鼓励各类社团协调发展、创造自由选择和发展空间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目标的调控。
(二)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选派热爱学生工作、德才兼备、有责任心的青年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工作,促进社团建设。
(三)引导社团针对学生特点,通过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社团的覆盖面和学生的参与率。
(四)深化学生社团的实践环节,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培养兴趣、引导需求的阵地,使之成为课堂的延伸和补充。
(五)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如活动场地、设施,活动经费等。
(六)积极探索参与社团活动情况的考评机制,并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发展性教师评价”和“院系考核”体系中。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社团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社团组建程序
系部申请(填写社团申报表)→学院批准→聘请指导教师→制定社团章程、活动计划→广泛宣传动员、社团推介→招收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社团组织机构(社长、副社长、组长)→按计划开展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社团申报
学院每学年3月、9月接受社团申报,各系填写社团组建申请表。
(二)成员招收
在对全校学生进行社团推介的基础上,学生填写《社团报名表》交至团委、学生会或各系相应社团指导教师处,由社团指导教师及社团学生干部从中有选择地招收社团成员,每学期初招收一次。各社团应及时将成员更替信息向团委报备。
(三)社团启动
召开社团成立大会,宣布各社团师生名单,向指导教师颁发聘书。学生处、团委和各系安排各社团的活动时间和场地。社团指导教师指导社团制定章程及活动计划等,全面启动社团各项活动。
(四)社团建设
各社团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均要向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新学期活动计划;学期期末要递交学期工作总结、指导教师评价、社团活动记录和社团评优推荐名单,各系每月上报指导教师课时统计;与此同时,学校努力推行社团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的社团将根据实际情况限期整改或给予注销。
(五)活动时间:主要利用每天下午第七、八节课,大型活动由学生处、团委及各系统一组织开展。
(六)成果展示
各社团结合校园读书节、技能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等举行开展社团成果展示活动,或确定“社团活动日”或“社团巡礼周”,以活动展示、图片展示、公演展示、比赛展示、作品集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各社团成果。学院每年统一举办一届社团文化节,集中展示各社团活动成果。
六、活动要求
(一)社团根据需要健全组织机构,并明确各机构的工作职责。社团活动要严格申请制度、点名制度、公物维护制度和报告制度(如社团人员安排情况,大型社团活动的安排情况等需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二)每次社团活动必须有既定的内容、明确的目标,并有具体的活动记录,确保活动计划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每次活动需提前在校内公告,可安排社员撰写活动报导和拍摄活动图片,相关报道可及时通过学院宣传栏、网站加大宣传。
(三)各个社团需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资料。如:每学年开始和结束,各社团应对本学期工作进行书面计划与总结;社团活动时,需要安排专人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这些材料需及时归档。
(四)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如需学院提供活动经费,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经费申请报告,学院依据情况给予批复。社团活动如使用学院场地、设施,需提前申请,并注意维护场地整洁,爱护设备,使用后注意关闭水、电、锁好门窗。
七、考核奖励办法
(一)从学院领导小组评价、社团成员评价和社团活动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考核结果纳入教师职称评定、班主任等级评定考核体系。
(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社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各社团每学年结束前向学院领导小组提交相关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相关活动材料,学校根据社团的申报材料和对该社团平时情况的掌握进行综合评定。
八、其他要求
(一)团委、各系部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应做到“五定”,即定“活动目标、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指导教师”,有关处室应加强常规指导和管理,避免社团活动随意化、虚无化。
(二)各系要积极配合做好各社团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同时注意及时与家长沟通,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扩大社团活动的影响力。
(三)筹建社团时可参考常见学生社团名录,常见学生社团名录如下:
1.学术类:文学社、读书社、记者站、英语角、时政社、朗诵协会、演讲协会等。
2.艺术类:艺术团、合唱队、街舞社、曲艺社、漫画社、舞蹈协会、音乐协会、美术协会、书法协会、摄影协会、小记者协会等。
3.体育类: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足球协会、健美协会、轮滑社、武术社、棋牌社、健美操队、乒乓球俱乐部、花式跳绳俱乐部等。
4.技能类:动漫社、科技社、模型制作社、电子制作社、电子竞技协会、烹饪爱好者协会、汽车空调协会等。
5.其他类:爱心社、科普社、心理协会、集邮协会、环保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