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
导语:根据《医院评审标准(年版)》第三部分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重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拟开展限制类技术的医师应当按照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接受规范化培训”;“对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统一培训要求以外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应当自行进行规范化培训”;“未按要求保障医务人员接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权益的”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据此,杏林职苑结合医疗技术管理实践,特地编制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范本),可供医疗机构医务管理人员参考,医院评审迎检必备制度。
目录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和同质化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是指相关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接受以提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指对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化安排。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统一培训要求以外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
二、培训类别
(一)国家和本省限制类医疗技术
1.培训对象
拟开展限制类技术的医师。
2.培训目的
(1)医院开展限制类技术的技术资质;
(2)掌握开展限制类技术的必要技能及其技术管理规范;
(3)医院专科建设和技术进步。
3.培训内容
(1)国家和本省限制类技术的培训标准;
(2)培训基地制定的具体培训内容。
4.培训方式
外送有合格资质的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
5.培训师资
培训基地医疗专家。
(二)本院首次开展的非限制类医疗技术
1.培训对象
拟开展首次在本院开展的非限制类技术的医师。
2.培训目的
(1)掌握相关医疗技术的必要技能及其技术管理规范;
(2)医院有关技术空白,医院专科建设和技术进步。
3.培训内容
(1)相关医疗技术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
(2)本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及相关制度,相关法规、伦理规范等。
4.培训方式
(1)进修;
(2)专项技术短期(一个月以内)或中期培训班(半年以内);
(3)医院专家来院授课、手术指导、技术指导等。
5.培训师资
院外医疗专家。
本专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指引》包括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计划,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以及限制类技术管理等医院评审迎检必备文案,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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