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秩序,保证安全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矿安全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制度。
一、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考评部门
xxx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职教中心对其他从业人员(班组长除外)进行安全培训后由相应考核部门进行考核,协助上级培训机构对“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进行培训及考核。
二、安全培训内容
1、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五)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六)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班组长)培训内容:
国家、省级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由相应的培训机构及考核部门进行组织培训和考核。
三、安全培训对象:
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班组长))。
四、培训时间及过程要求:
1、主要负责人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其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西山教育中心的培训通知,参加脱产培训,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证件到期前3个月之内,应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参加西山教育中心组织的脱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依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矿长每年要参加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以下简称“七新”)方面的安全培训,矿长参加“七新”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其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要参加“七新”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证件到期前3个月之内,应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参加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西山教育中心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专门培训,培训不少于90学时,经上级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参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的专门培训。
非煤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参加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证件作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在证件到期前3个月参加复审,不参加复审或复审考核不合格,证件失效。
4、煤矿班组长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参加1次再培训,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不参加再培训或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证件作废。
以上人员均由职教中心根据上级培训部门的计划安排要求做好报名资料整理等工作,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5、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对其他从业人员组织脱产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不参加年度再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证书作废。
6、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需求选派学员参加相应工种岗位的安全培训,职教中心和基层各单位要分别建立各类人员持证台账并进行定期维护。
7、参加培训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等;要服从班主任教师安排,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看与培训无关的书籍,不得考场作弊,替学替考等;不得损坏教学设施和公共设施、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等;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不大声喧哗。培训结束后,要配合职教中心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各项评估工作,认真填写评估表,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培训期间如确需请假的,严格履行培训期间的请销假制度。
8、考试时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替考、抄袭和作弊。替考学员一经发现,清出考场,试卷作废,并不得参加补考;抄袭和作弊的,轻微的由监考人员制止,严重的,取消考试成绩。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考评制度。
1、评教评学工作。评价指标包括课程设置评估、教材评估、教学态度评估、教学管理评估和后勤服务评估。这五项指标作为教师进行教学总结和今后改进教学、进一步提高培训教学质量的参考。学员满意度综合测评表采用发放不记名问卷形式,在培训班结束时由学员填写,抽样人数应不少于10人。
2、学员满意度综合测评平均分达不到80分和学员合格率低于70%的培训,应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培训机构每期要汇总学员评培训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分析优、良、中、差的比例,及时整改,做好闭环。
成人培训学习要从思想上改变